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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http://www.cdxxb.gov.cn 发布日期:2007-10-15

 

常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关于加强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充分反映工作成绩,不断提升外部形象,经办党支部研究决定,利用今年10至12月三个月的时间,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和传统媒体,宣传报道我办各项工作,为信息化办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内容

  以宣传信息化办各项职能发展、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为主,深入挖掘在我市信息化建设领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反映我市信息化建设重要成果,展示信息化工作者艰苦奋斗、创新开拓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稿件要求

  以新闻短讯、工作动态、调研文章、图片资料等为主,多角度、全方位展示本办工作成绩和我市信息化发展成就。稿件应注明作者姓名,并附“常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字样。

  三、任务分解

  各科室每月应在各级媒体发表的稿件数量任务如下:

  综合科:3条(或在省级媒体发表2条)
  技术科:2条(或在省级媒体发表1条)
  推进科:2条(或在省级媒体发表1条)
  产业科:1条
  网 站:5条(或在省级媒体发表3条)

  四、考核办法

  (一)认定范围

  稿件发表后由综合科负责认定。稿件发表在以下媒体方认定有效:市信息化办网站、“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省信息产业厅网站、红网;中央、省直、市直相关单位网站;常德日报,常德电视台,湖南日报等媒体;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机关主办的相关刊物等。

  (二)评分办法

  1、完成当月任务计60分,在不同媒体发表文章和图片的分别奖分。

  2、未完成当月任务的,根据任务基数,按比例扣除基础分。

  3、超过当月任务的,根据以下办法奖分。

  (1)在市级网络媒体(“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发表500字以内信息和图片的,每篇加5分;500字以上至1000字以内的,每篇加10分;发表1000字以上文章的,加20分。

  (2)在省直部门网站(含省信息产业厅网站、“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内传统媒体(含报社、电视台及内刊等)发表300字以内文章和图片的每篇加10分;500字至1000字以内的,每篇加20分;1000字以上文章每篇加30分。

  (3)在中央各部委网站(含人民网、红网)或省级传统媒体(含湖南日报,省委、省政府内参)发表500字以内文章和图片的每篇加30分;500字以上的,每篇加50分。

  4、同时被不同层次媒体转载的文章,以相应媒体认定奖分,累计加分。

  5、在中央、省级强势媒体发表重要文章,对宣传信息化办作用突出的,经办党支部研究,可以破格奖分,并给予作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6、各科室每月稿件发表情况和得分情况由综合科在本办网站公布。

  7、活动结束后,对于宣传信息化办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办党支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未完成宣传稿件任务,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将给予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严肃批评。

  8、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稿件采写工作,及时发掘、总结和反映工作中的成绩和经验,为全年工作圆满完成打下良好基础。

 

                                       二○○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