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规定,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每年40学时以上,三年累计180学时以上。持证者交验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后方可进行证书登记。
继续教育坚持持证者自选自愿的原则,文件规定的7种形式继续教育均可折算学时数。由于各自实际情况不同,部分持证者要求全省集中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以便按要求及时获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
为满足部分持证者需求,湖南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计划于2008年6月28日-29日和2008年12月6日-7日(均为周六、周日)分两次集中举办全省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证者继续教育培训班,同时另安排自学内容(要求完成规定的作业)。每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折合60个学时。根据省物价局2007年1月29日《短期培训班收费申报审批表》审批的收费标准,每次集中培训(含授课、指导自学)收费75元,教材资料工本费25元(含全国统一印制的继续教育证书费用)。学员食宿自理。
凡愿意参加全省集中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持证者,请在开班计划日期15日前通过网上预报名系统报名。湖南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将根据预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开班,如果报名不足50人则取消该次集中培训。请已预报名者在计划开班日期10日前查询本中心网站通知,同时省中心将开班具体事宜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预报名者。
报名联系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618号银华大酒店13楼1318室
电话:2565025传真:2255125邮箱:hniec@163.com
湖南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