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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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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软件技术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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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http://www.cdxxb.gov.cn
发布日期:
200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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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信办人[2004]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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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
(信办人[2004]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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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电教字[200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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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信人函 [2005]66号)
关于印发《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信人函[200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事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以及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信办人[2004]48号)的有关要求,特制订了《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现印发给你们。从2005年开始,凡批准从事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的机构,应严格遵照本培训大纲,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10-68865866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甲21号
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
邮编:100049
附件: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
信息产业部人事司
二○○五年四月七日